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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调整

文件:珠房金委字〔2026〕5号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0日(文件落款为2026年8月19日)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日
适用地区:珠海市
当前状态:已公布、尚未生效(截至2026年8月21日)

1. 适用场景

适用于珠海缴存单位核对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测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调整9月申报数据,以及向低工资或新入职员工解释缴存额变化。

2. 核心结论

  • 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6年9月1日起由2,080元调整为2,300元
  • 按单位和个人最低缴存比例各5%计算,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均由104元调整为115元,双方合计由208元调整为230元
  • 2026年度的缴存比例区间仍为单位和个人各5%—12%;缴存基数上限仍为36,279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仍各为4,353元。新通知只调整下限,没有调整上述上限和比例。
  • 2026年度公积金执行期仍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单位原定应于2026年7月至9月完成年度调整。
  • 本次变化依据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出,不是2026年9月20日生效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配套细则,两件事不要混在一起解释。

3. 官方依据

来源条款/要点官方链接适用地区状态/时间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6年度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下限标准的通知》(珠房金委字〔2026〕5号)基数下限2,3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115元、合计230元;2026年9月1日起执行https://gj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934282.html珠海2026-08-20发布,2026-09-01执行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2026年度执行期、5%—12%比例、36,279元上限及原下限https://gj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921024.html珠海2026-07-02发布,执行期2026-07-01至2027-06-30

4. 实操理解

问题处理方式注意点
哪些人一定会受影响9月申报时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或单位/个人月缴存额低于115元的珠海缴存职工不要仅筛选“工资低于2,300元”;应直接核对公积金系统中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7—8月是否追溯补缴新通知明示自9月1日起执行,未要求把新下限追溯至7月7—8月仍按当时有效的2,080元下限核对;如系统另有补差提示,再以系统及中心口径复核
9月是否需要重新做年度调整对已按旧下限完成年度调整、但仍低于新标准的人员,应在9月申报前完成基数或月缴存额修正具体网厅菜单及是否系统自动调整,通知未写明,先检查单位网厅提示
高于新下限的员工是否变化缴存基数已不低于2,300元且月缴存额符合比例的,通常不因本通知单独调整年度平均工资变化、单位比例变化等其他原因仍需另行处理

5. 操作步骤

  1. 导出珠海单位当前公积金缴存明细,保留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
  2. 筛选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或单位/个人月缴存额低于115元的人员。
  3. 复核人员状态、9月缴存状态及单位实际缴存比例;按系统允许的调整方式更新数据。
  4. 9月申报前检查单位网厅或承办银行是否发布系统切换、批量调整或补差提示。
  5. 提交后核对申报结果和扣款金额,确认单位、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均不低于115元。
  6. 留存调整前后明细、审批记录、申报结果、扣款及到账凭证,不保存无关员工敏感信息。

6. 风险点

风险点可能后果防控建议
9月仍沿用2,080元基数下限少缴住房公积金,产生补缴及员工投诉风险9月申报前筛查低基数人员并完成调整
把双方合计230元误当成单方金额单位或个人代扣金额错误明确单位115元、个人115元、合计230元
把新下限追溯至7月无依据增加补扣补缴及沟通争议当前只按通知明示的9月1日起执行;系统另有要求时再复核
把本通知说成全国条例配套细则混淆地方最低工资联动与全国制度修订对外说明发布主体、依据和生效日期均不同
只改薪酬测算表,未核对申报系统结果账表与实际缴存不一致调整后完成“申报—扣款—到账—凭证”闭环核验

7. 沟通口径

珠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调整2026年度缴存下限,自2026年9月1日起,缴存基数下限为2,300元,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各为115元。我们会按新标准核对9月缴存数据;实际缴存基数高于新下限且缴存额符合比例的员工,一般不会因本次调整发生变化。

8. 待确认事项

  • 单位网厅是否会对低于新下限的数据自动调整,还是必须由单位主动批量变更。
  • 对已提前申报9月数据的单位,是否需要撤回重报或由承办银行统一处理。
  • 9月申报系统如出现补差提示,补差期间和处理路径以珠海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最新口径为准。

9. 更新记录

日期更新内容
2026-08-21根据珠房金委字〔2026〕5号建立政策卡片,补充新旧下限、执行时间、筛查步骤、风险和员工沟通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