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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6年9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政策状态:已公布,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适用地区:广州市
最近核验:2026-08-29

1. 适用场景

用于广州住房公积金2026缴存年度的基数调整、9月及以后汇补缴、低基数人员筛查、单位网厅申报和员工通知。

2. 核心结论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穗公积金中心〔2026〕57号:自2026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500元调整为2680元。

  • 2026年8月及以前月份:缴存基数低于2680元的,仍可按原基数办理对应月份的汇补缴。
  • 2026年9月及以后月份:缴存基数低于2680元的,将无法办理汇补缴。
  • 单位和灵活就业缴存人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应调整。
  • 按正常最低缴存比例5%测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34元;该金额为依据2680×5%计算的派生值,不是通知直接列示金额。

3. 官方依据

来源条款/要点官方链接适用地区状态/日期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26〕57号;下限2500元调至2680元;明确9月30日前调整及办理路径https://gjj.gz.gov.cn/gkmlpt/content/10/10983/post_10983424.html广州2026-08-28发布,2026-09-01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6年度缴存调整及批量办理材料入口https://gjj.gz.gov.cn/gg/tzgg/content/post_10879601.html广州现行年度办理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广州最低工资自2026-09-01调整为2680元/月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fh/content/post_4942177.html广东省2026-09-01生效

4. 实操理解

问题处理方式注意点
已完成2026年度缴存调整,或2026年7月后新开户的单位通过“个人缴存额调整”为低于2680元的职工调整调整后及时告知职工
尚未办理2026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通过“年度缴存调整”同步调整全部职工基数低于下限人员必须一并处理
8月及以前月份补缴可继续按对应月份原基数办理不要用9月新下限追溯覆盖8月及以前月份
9月及以后月份汇补缴基数不得低于2680元低于下限会被系统拦截
缴存比例不是5%按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比例重新计算缴存额134元仅对应5%比例

5. 操作步骤

  1. 导出广州缴存人员清单,筛选2026年9月缴存基数低于2680元的人员。
  2. 区分单位是否已经办理2026年度缴存调整:
    • 已办理或2026年7月后新开户:走“个人缴存额调整”;
    • 尚未办理:走“年度缴存调整”。
  3. 网厅路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 单位业务 → 缴存业务 → 个人缴存额调整。
  4. 录入或批量导入证件号、调整后工资、个人缴存比例等信息。
  5.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年月个人缴存额调整表》或《个人缴存额调整批处理文件》扫描件,提交中心审核。
  6. 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并复核审核结果、9月汇缴金额、扣款及到账状态。
  7. 向受影响职工发送基数和缴存额变更通知,保留参数变更、审批及通知记录。

6. 风险点

风险点可能后果防控建议
9月基数仍低于2680元9月及以后汇补缴无法办理9月申报前完成低基数人员筛查和调整
把新下限追溯用于8月及以前月份历史月份汇补缴口径错误按月份分段保留2500元和2680元两个下限
已年度调基单位再次走错业务重复调整或申报退回先确认年度调基状态,再选择个人调整或年度调整
只改系统、不通知员工员工对个人扣款增加产生争议调整后及时告知基数、比例和个人月缴存额变化
把134元当成所有单位统一下限实际比例高于5%时少算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134元只对应5%

7. 沟通口径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6年9月1日起由2500元调整为2680元。公司将按官方要求更新9月及以后缴存参数;涉及个人缴存额变化的,会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并同步通知。8月及以前月份仍按原适用基数处理。

8. 待确认事项

  • 单位网厅审核完成时长及批量申报高峰期是否存在延迟,以实际系统结果为准。
  • 个别人员存在封存、启封、跨月补缴或基数争议时,需按具体状态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确认,不用一般流程直接类推。

9. 更新记录

日期更新内容
2026-08-29根据穗公积金中心〔2026〕57号建立政策卡片,记录9月1日新下限、9月30日前办理要求、分月口径及网厅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