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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调整

文件:东公积金通〔2026〕36号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8日
适用地区:东莞市
当前状态:已公布;上限追溯自2026年7月起执行,下限分人员和月份执行

1. 适用场景

适用于东莞住房公积金2026年7月及以后月份的基数上限校验、2026年9月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的下限校验、存量低基数人员衔接及少缴补缴处理。

2. 核心结论

  • 上限:自2026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7,391元调整为27,700元
  • 下限不是全员9月统一调到2,300元:
    • 2026年9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00元
    • 存量缴存人基数低于2,300元的,本次无需统一调高,仍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2,080元
    • 自2027年1月起,缴存基数统一不得低于2,300元
  • 因上限调整导致职工2026年7月及以后月份少缴的,单位应同时办理补缴。
  • 通知没有调整缴存比例,也没有设置单独申报截止日。

3. 官方依据

来源条款/要点官方链接适用地区状态/时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6〕36号)上限27,700元并自2026年7月起执行;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自9月起下限2,300元;存量人员过渡至2026年12月;2027年1月起统一执行2,300元下限;少缴需补缴http://dggjj.dg.gov.cn/zzzq/xwzx/content/post_4577666.html东莞2026-08-28发布

4. 实操理解

人员/月份基数范围处理方式注意点
2026年7月及以后,上限受限人员上限27,700元对照调整前申报数据,核查是否仍按27,391元封顶;少缴的补缴上限追溯自7月,不仅影响9月
2026年9月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2,300—27,700元新增或调入申报时按新下限校验不得沿用2,080元下限
2026年9—12月存量缴存人2,080—27,700元低于2,300元的无需因本通知统一调高仍须基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能任意压低至2,080元
2027年1月及以后全部缴存人2,300—27,700元2026年12月提前筛查并更新低基数人员中心如另发年度上限通知,再按新通知更新上限

5. 操作步骤

  1. 导出东莞住房公积金2026年7月以来缴存明细,筛选基数等于旧上限27,391元且实际工资可能超过该值的人员。
  2. 按新上限27,700元复核7月起各月应缴额;存在少缴的,办理补缴并核对到账结果。
  3. 对2026年9月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人员,在申报前校验基数不得低于2,300元。
  4. 存量人员9—12月不要机械全员调到2,300元;保留“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2,080元”的过渡口径。
  5. 2026年12月建立低于2,300元的存量人员清单,确保2027年1月缴存时切换到新下限。
  6. 留存调整清单、审批、补缴申报、扣款和到账凭证,不保存无关员工敏感信息。

6. 风险点

风险点可能后果防控建议
仍按27,391元封顶7月起高基数职工少缴追溯复核7月起月份并补缴差额
把2,300元下限从9月起套给全部存量人员无依据增加9—12月扣缴及沟通争议区分新参加工作/新调入与存量缴存人
新入职或新调入人员仍按2,080元下限9月起申报低于有效下限入职、调入申报模板改为2,300元下限
忘记2027年1月统一切换存量人员继续低于新下限12月预筛查并设置1月切换提醒
只改测算表未完成补缴闭环系统实缴仍少缴完成申报、扣款、到账和凭证核验

7. 沟通口径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自2026年7月起调整为27,700元;因旧上限造成少缴的,公司会按规定补缴。2026年9月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的基数下限为2,300元;存量人员9—12月按官方过渡口径处理,2027年1月起统一执行2,300元下限。

8. 待确认事项

  • 补缴业务在单位网厅的具体菜单、批量文件和审核周期,以单位账户实际提示为准。
  • 对“新调入”边界、已提前申报9月数据或跨月补缴等特殊状态,如系统提示与通知理解不一致,应向东莞公积金中心12329确认。

9. 更新记录

日期更新内容
2026-08-31根据东公积金通〔2026〕36号建立政策卡片,记录上限追溯调整、分人群下限、补缴要求和2027年1月切换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