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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育与照护假期

包含生育奖励假 陪产假 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1. 适用场景

适用于广东省内单位处理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2. 官方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号): 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3/6/content/post_4115611.html

3. 核心口径

假期主要规则
女方奖励假80日;工资待遇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男方陪产假15日;工资待遇按上述规定执行
育儿假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10日;多个未满3周岁子女不可叠加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符合规定的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子女每年5日;患病住院治疗时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

育儿假计算

  • 按子女周岁计算年度,不按自然年;
  • 同一计算年度可拆分,原则上不超过2次;
  • 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未满3周岁,仍不能叠加。

护理假计算

  • 按自然年计算;
  • 父母双方均满60周岁也不叠加;
  • 住院情形需提供医疗机构诊断、住院等证明;
  • 同一年度可拆分,原则上不超过2次。

4. 实操步骤

  1. 确认员工及子女或父母是否符合适用条件。
  2. 确认假期计算年度和已休天数。
  3. 收取必要证明,但不超范围收集家庭及医疗隐私。
  4. 在制度中明确请假流程、拆分规则及工资待遇。
  5. 将奖励假、陪产假、生育津贴覆盖天数分开核算。

5. 风险点

  • 把育儿假按自然年计算;
  • 因有多个未满3周岁子女而重复叠加;
  • 将护理假对象扩大至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所有员工;
  • 将生育津贴与80日奖励假工资混为一项;
  • 在知识库保存员工子女、父母及医疗证明原件。

6. 更新记录

日期更新内容
2026-07-19根据粤人社规〔2023〕1号整理广东相关假期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