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动合同与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示范文本(2026)
1. 适用场景
供广东用人单位新签、续签普通劳动合同,或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人员时,选择和改造合同文本使用。
当前可直接核验的落地页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6年9月4日 发布的转发通知,附件名称为《广东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示范文本》。这两份文件是示范文本,不是只能照搬的唯一法定格式。
2. 核心结论
- 普通员工与超龄劳动者不能混用同一文本。 普通劳动关系使用《广东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符合《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适用条件的人员,使用书面用工协议。
- 超龄人员必须先做身份与关系判断。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后再就业,与“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仍在岗”不是一类;后者继续适用劳动合同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则。
- 超龄并不等于没有劳动保障。 自2026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须保障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并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
- 工伤保险是单位刚性动作。 超龄劳动者的养老、医疗是否由单位继续缴纳存在协商分支,但单位应依法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承担费用,不能把三项保险一并写成“个人自行处理”。
- 模板需要结合公司实际补充。 薪酬结构、绩效/提成、班次与加班、工作地点、送达地址、保密、竞业限制、培训服务期等不能只留空或笼统引用制度。
3. 官方依据
| 来源 | 条款/要点 | 官方链接 | 适用地区 | 状态/时间 |
|---|---|---|---|---|
|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五部门令第56号) | 第6条要求订立书面用工协议;第9—17条规定工时、报酬、工伤、养老和医疗;第23条排除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人员 | 人社部规章原文 | 全国 | 2026年5月10日公布,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
| 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解读《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 明确适用范围、四类基本权益及争议处理渠道 | 人社部官方解读 | 全国 | 2026年5月25日发布,属于官方解读 |
| 广州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两份广东省示范文本的通知 | 明确由广东省人社厅印发两份示范文本,要求结合实际推动应用 | 广州人社官方落地页 | 广州;附件文本标题为广东省 | 2026年9月4日发布,为模板转发通知,不另设生效日 |
官方附件
4. 实操理解
| 问题 | 判断/处理方式 | 注意点 |
|---|---|---|
| 普通劳动合同是否必须逐字使用官方模板 | 否。可作为合规底稿,再按实际业务补充 | 自有合同不得低于法律强制标准;官方模板也不能替代公司制度和专项协议 |
| 哪些人员使用超龄用工协议 |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规定提前退休后再就业,且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 先核验出生日期、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待遇状态及是否处于弹性延迟退休期间 |
|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是否改签超龄协议 | 不直接改签;按《暂行规定》第23条,继续适用劳动合同法等规则 | 不要仅因年龄达到旧退休节点就终止劳动合同或改为劳务协议 |
| 超龄人员工资怎么约定 | 明确数额或计酬标准、周期、时间和方式;正常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 计件、提成、绩效岗位要把计算与发放条件写清,不能只写“按公司制度” |
| 超龄人员社保怎么处理 | 工伤保险由单位依法参保缴费;未享受养老或医保退休待遇者,养老、医保可个人续缴,也可协商由单位按规定缴纳 | 入职前分别核验养老待遇、医保退休待遇和当地系统可办理路径,不能三项合并判断 |
| 争议走什么渠道 | 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可进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事项依法向法院起诉 | 协议中不应笼统写成“所有争议仅由法院处理” |
5. 操作步骤 / 处理流程
- 先分流人员:普通劳动者 / 弹性延迟退休人员 /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 提前退休后再就业人员。
- 核验关键证据:身份证明、退休年龄节点、是否已领取基本养老金、是否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现有社保状态。
- 选择文本:普通劳动关系使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符合超龄规则的人员使用超龄用工协议示范文本。
- 完成业务化改造:填写岗位、地点、工时、报酬、支付日、绩效或提成规则;必要时配套保密、竞业限制、培训服务期等专项协议。
- 逐项确认超龄社保:工伤保险列为单位必办项;养老、医疗按待遇状态和双方协商结果分别落笔,并核对当地经办系统。
- 审批与签署:HR、业务负责人及必要时法务复核;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禁止单位代管员工持有份。
- 入台账并复核:记录协议期限、结束条件、参保选择、续签/终止提醒和证明材料位置。
6. 风险点
| 风险点 | 可能后果 | 防控建议 |
|---|---|---|
| 把弹性延迟退休人员误归为超龄用工 | 错误终止劳动合同、漏付劳动法项下待遇 | 以实际退休方式和状态判断,不按年龄标签机械分流 |
| 超龄协议只写“劳务关系、风险自担” | 无法排除法定报酬、工时、安全卫生和工伤义务 | 直接对照五部门令第56号逐项校验 |
| 未给超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 发生事故后单位承担高额赔付和合规风险 | 入职动作中单列工伤参保校验,不与养老、医疗协商项混在一起 |
| 提成、计件或绩效规则过于笼统 | 薪酬争议、最低工资或加班工资核算困难 | 在合同或附件写明口径、周期、条件、异常处理和发放节点 |
| 不定时或综合工时只在合同中勾选 | 未经审批仍可能按标准工时承担责任 | 先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再匹配合同条款与考勤方案 |
| 直接照搬模板,遗漏制造业岗位风险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轮班和跨地点安排缺少可执行约定 | 按岗位风险补充培训、防护、职业健康检查和地点变更流程 |
7. 沟通口径
这次使用的是人社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我们会根据岗位、工时和薪酬方式补充具体约定。超龄人员的协议名称不同,但工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和工伤保障仍受国家规定保护;养老、医疗和工伤参保会分别核对,不会简单写成全部由个人承担。
8. 待确认事项
- 广州市转发页未列广东省人社厅原始印发文号和原始发布日期;如用于审计或正式制度附件,需继续向广东省人社厅核验原始印发文件。
- 各城市对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的具体参保入口、申报材料和系统限制,需按实际参保地逐城确认。
- 五部门令第56号第15条提到的“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需持续跟踪后续配套规则。
- 公司已有合同中涉及复杂提成、奖金、跨地调动、特殊工时和竞业限制的条款,应另行完成法务复核,不能仅凭示范文本直接替换。
9. 更新记录
| 日期 | 更新内容 |
|---|---|
| 2026-09-05 | 根据广州人社2026年9月4日转发通知新建卡片,核验两份DOC附件及五部门令第56号原文、官方解读。 |